发布于2008年2月22日2008年2月22日 由四有流氓质疑 警察叔叔说,浏览“艳照门”的照片也属违法,我只想问一句,那被CCTV采访的说出2008第一大流行语“很黄很暴力”的张殊凡小朋友是不是也涉嫌违法? 如果我们在网上浏览网页的时候,如果不小心看到了很多这个照片?是不是也违法了?假设谁谁谁给我传播照片了,骗我说是设计素材,我打开看到是艳照,那是不是我违法了? 我只听说过古时有文字狱,现在要搞图片狱了吗?我觉得,各位有时间还是研究一下我们国家的刑法吧!
这个是有规定的,传播一定数量,才涉嫌违法,看下面的哥们如果自首就知道了: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今天,北京市公安局首次明确表态,向朋友赠阅“艳照门”图片系违法。如果是通过网络打包传播,且数量在200张以上,赠与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。 刚刚拨通了010110 “我传了400多张艳照给人家,请问如何自首?” “你在哪里?” “我是江苏的。。。” “那你找你们当地派出所吧。。。” “我们这里没有这个规矩,自首不了啊。。” “那你就来北京吧” “报销车费不?管饭不。。。。。” “嘟——嘟——嘟——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登录以回复
他们说的都是法律,随时实效随时失效,不过这随的那个时是什么时候是他们说的算的。我们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
这个是有规定的,传播一定数量,才涉嫌违法,看下面的哥们如果自首就知道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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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北京市公安局首次明确表态,向朋友赠阅“艳照门”图片系违法。如果是通过网络打包传播,且数量在200张以上,赠与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刚刚拨通了010110
“我传了400多张艳照给人家,请问如何自首?”
“你在哪里?”
“我是江苏的。。。”
“那你找你们当地派出所吧。。。”
“我们这里没有这个规矩,自首不了啊。。”
“那你就来北京吧”
“报销车费不?管饭不。。。。。”
“嘟——嘟——嘟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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